城市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,它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形象,影响着城市的综合竞争力。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,要巩固和扩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成果,就必须着力优化城市环境,增加城市内涵,提高城市品位,营造和谐的城市秩序。 近年来,虽然我市持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也取得了很大成绩,但应当承认,目前仍存在着不少容易复发的问题,而这些问题,恰恰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,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,必须尽快加以解决。 建设文明城市不是做给别人看的,而是建给老百姓用的。建设文明城市,归根结底是要提高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,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。因此,在城市建设中,要树立“以人为本”的观念,坚持“创建为民”,成果共享。城市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都要围绕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,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进行。同时,还要下大力气加强城市公用文化设施建设,增加城市的文化含量和艺术气息,不断提升城市品位,增强城市的吸引力。 此外,一个安定和谐的城市环境,则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优化治安环境,努力打造平安首府,促使我市更快更好发展。 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,推进各项创城工作,发展的成果才能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上,体现在老百姓的笑脸上。(文/刘军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