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犬并非小事、私事,而是关乎城市文明的大事、公事,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和市民素质。 近年来,随着我市群众养犬数量迅速增加,无证养犬、吠声扰民、随地便溺等不规范、不文明养犬行为随处可见,并因此引发了一些矛盾甚至治安案件,其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人的文明养犬习惯尚未养成。为此,近日我市对原有的《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进行了修改,而修改后的《规定》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。 新修改后的《规定》将引导市民群众依法、规范、文明养犬,打造优美、和谐、宜居的生活环境。“遛犬不拴绳、养犬不登记、犬粪不清理、犬只不免疫”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,管理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。 一个城市的文明,必然包括养犬文明。面对城市养犬的一些顽疾,既需要个体的觉悟,更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,形成人们对文明的敬畏,最终外化为文明行为。只有在长期外部约束下形成“条件反射”,才能内化为文明习惯。对于养犬的市民来讲,要严格遵守即将实施的《规定》,展现个人文明素质,提升城市文明水平。 此外,文明养犬需要全社会共治共管。养犬人是一个大群体,要想实现监督执法全覆盖,单靠执法者的力量还远远不够。我们应该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,织密文明养犬的监督网,加快推动文明养犬进程。除了用法律和规范为不文明养犬套上紧箍咒外,还应该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行为,让文明养犬蔚然成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