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此,今年3月,我市开展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,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,从严整治各类交通顽疾,依法作出相应处罚,让道路交通法规真正硬起来、严起来,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其实,无论依法处理,还是“柔性”处罚措施,都只是手段,让违法者认识错误、愿意改正,全面提升交通法治意识、文明意识、安全意识,并能预防违法行为的再度发生,使文明行为变成日常的行为习惯,才是应有的目的。城市交通是一个复杂运转的系统,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是大家必须遵守的规则,是不可逾越的底线。逆行、闯红灯、乱停乱放、不礼让斑马线等,不仅是不文明行为,也是违法行为。只要我们每一位市民都从自身做起,让文明交通意识根植心中,遵守规则,尊重他人,我们的城市交通环境就会变得更加和谐、畅通和文明。
文明城市创建不是一朝一夕,而是应该长久坚持下去,形成常态化。只有清晰地划定文明行为的“红线”,设定不文明行为的“雷区”,从严从细常态化监管,不断强化人们的文明意识,入心入脑、外化于行,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,才能让百姓收获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幸福感。
(刘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