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,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,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、高不高兴、答不答应,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评判标准,真正把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成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。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和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,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,把改善群众生活质量、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作为根本目的,从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,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成效和变化。(作者:刘军)